查看原文
其他

今日说法 | 两次婚姻中的7.5万元欠条

2017-10-11 CCTV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小宝宝如果妈妈去上班

你会想妈妈吗 

会想的

你想妈妈怎么办



小芸今年26岁,距离上次见到她还不到三岁的小女儿,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对于好久不见的亲生女儿,小芸充满了关爱,可是对于一直帮她照看孩子的奶奶,小芸却充满了积怨。这对曾经的婆媳,这一次见面却是在法庭上,为的是一张7.5万元的欠条,她们之间没有问候和寒暄。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闪婚又离婚

事情还得从2014年说起。小凯是小芸的前夫,也是孩子的父亲。2014年,他在山东的台儿庄经营一家甜品店,当时生意不是很好。闲暇的时候,小凯喜欢通过微信结交朋友。一次偶然的机会,小凯通过微信认识了在他甜品店附近上班的小芸,相识后的两个年轻人一来二去,交往逐渐深入起来。


2014年7月9日两个人登记结婚了,这时候距离他们认识只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之所以闪婚就是因为小芸怀孕了。婚后,他们从山东的台儿庄,回到了小凯的老家江苏徐州。刚开始的一段时间小两口的生活过得还算甜蜜,然而慢慢的小芸觉得小凯发生了变化。



对于小芸的这些指责,小凯并不承认,反而认为夫妻吵架问题出在小芸自己身上。小凯和他的家人说,自打小芸进了家门,他们一家人全都得看小芸的脸色行事,刚开始的时候小芸怀有身孕,一家人都让着她。小凯说他们吵架都是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可是每次吵架之后小芸的做法让他很难接受。



小凯说更让他们一家人接受不了的是小芸离家后一般不是回娘家,而是去泡吧。


面对小凯的指责,小芸表示自己从来不知道夜店在哪儿,婚后一直本本分分在家看孩子,从来没有过一个星期不回家的情况。



这时小芸和小凯结婚才一年多,孩子一岁左右,可是小家庭就矛盾不断,终于走到了要离婚的地步。2015年的12月24日,小凯和小芸协议离婚。在这份协议上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小孩所有的费用由男方支付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除了孩子的抚养费,离婚协议上还有一项内容,男方欠女方8万元人民币,现已还5000元剩余7.5万元,自离婚协议生效后8个月还清。



离婚又复婚

签这份离婚协议的时候,小芸的女儿刚刚过完一岁生日。回到娘家后,小芸说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女儿,这一纸离婚协议并没有使她真正得到解脱,反而一直饱受着和女儿分开的痛苦和煎熬;而对于小凯家来说,孩子刚刚一岁正是需要母亲照顾的时候,小芸的离开也使得小凯一家人手忙脚乱。



2016年的1月15日,也就是小凯和小芸签订离婚协议的20多天后,两个人又复婚了。经历了这次波折之后按说双方都应该为了孩子把日子过好,可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这么顺利。


小芸说复婚后刚开始的几个月他们的日子过得还行,可是没有多长时间两人又开始闹矛盾了。据小芸说,这次小凯和她复婚后不但还像以前一样在网上和一些女人勾搭,而且又和他的前任女友来往了,这让她实在难以接受。



虽然小凯并不承认小芸所说的这些,但小芸说小凯的言行让自己十分痛苦。一边是自己年幼的女儿,一边是丈夫带给自己的精神折磨,小芸说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她几乎要崩溃了,她不能一忍再忍。

复婚又离婚

2016年的12月20日,距离小凯和小芸复婚还不到一年时间,他们再一次签订了离婚协议。而这一次离婚协议的内容依然是孩子由男方抚养,同时也明确了双方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但小芸觉得他们在签订第一次离婚协议后剩余的7.5万元一直没有兑现,后来复婚了这个事情大家都没有提,现在第二次离婚了,那么小凯家必须要支付那7.5万元。



于是小芸把小凯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凯偿还第一次签订离婚协议时所欠下的7.5万元。小凯在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后,觉得这个事情难以理解。



2017年的7月13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法庭上原告小芸坚持认为第一次离婚时写的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当时被告小凯依据离婚协议写了一张欠条,上面有他的章还有他的指纹,现在这张欠条依然在小芸的手中。但是小凯却认为这个欠条已经失效了。



小凯提出当时双方父母都说过债务作废了,但小芸一口否决。在小芸看来,即使当时自己没有主张权利,但现在第一份离婚协议还在,欠条也存在,自己依然可以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各自都坚持各自的观点,谁也不肯让步。法院随后进行休庭,决定对双方进行庭下调解。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个和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4万元,剩余的3.5万元作为原告为孩子支付的抚养费,双方的纠纷一次性解决,被告现场用手机支付给原告4万元。



短暂的重聚小女孩很快就和妈妈熟悉和亲热起来,可是她又不得不面临马上和妈妈的再次分离。


这个案件虽然以和解的方式进行了了断,但是小芸和小凯还不到三岁的女儿还不知道大人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婚姻不是儿戏,也不仅仅是契约,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所以说结婚要慎重,而离婚更是这样。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中央财经大学的方志平教授。方老师,小芸她现在手里攥着协议还有对方打的欠条,她就觉得男方还自己的钱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小凯觉得我们后来不是复婚了吗,说明我们重新开始了,那我们离婚协议就作废了。所以我特别想问问您,当他们复婚的时候,第一次离婚协议中的欠条还有没有效?


A1: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在第一次离婚协议当中小凯打了一个7.5万元的欠条,7.5万应该视为一个离婚当中的赠予。因为他并没有明确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那如果没有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话,应该就属于男方给女方的一个赠予。离婚协议达成的时候,这个赠予就应该兑现,不能以你没有交钱为由来撤销这个赠予,因为它是和离婚相关联。在女方和男方第二次复婚的时候,这个钱就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第二次离婚的时候这个财产仍然是女方的,所以女方还可以向男方要这个7.5万块钱,这是关于这个欠条。所以后面那个复婚对于前面这个离婚协议当中做的相应安排不会影响到它的效力,就是离婚协议当中关于财产问题、关于身份关系的问题,在离婚协议达成之日到复婚时候这个时间段它是发生效力的。


Q2:我们看到片子里这个妈妈她对孩子是非常有感情的,如果在第二次离婚的时候她想抚养这个孩子的话,是不是也可以重新做一个约定?


A2:如果说这个妈妈希望去抚养这个孩子,那么在第二次离婚协议当中男女双方可以重新在离婚协议当中做一个安排。那么妈妈抚养这个孩子就会面临一个经济收入来源的问题。那么她可能就会说,对于我们夫妻之间的财产要来进行一个分配,那样的话就有个什么问题呢?前面不是男方给女方写了欠条吗,男方应该把这笔钱给女方。另外因为在他复婚期间还有一段时间有结婚状态,这个期间也会有一个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这个时侯也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女方去抚养这个孩子,男方还需要负担另外一笔抚养费。应该对财产从两个层面来进行处理: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另外一个是男方对孩子承担抚养费的义务。所以第二次离婚协议当中重新对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做一个分配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可以分割的是财产

难以割舍的是亲情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闪婚之后》

实习小编:张晓秋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往期文章推荐↓↓↓ —————

今日说法 | 其实不想走!等待十四年后,她提出了离婚诉讼

今日说法 | 扎心了,老铁!百万豪车转眼变成一堆零件

得罪了,影视剧们!颜值高就可以任性地忽略法律规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